发布时间:2025-03-10 17:34:02    次浏览
3月21日一大早,石龙镇何姨的家里来了不速之客。一只叫不出名字的“怪鸟”,突然出现在家里的楼道里。何姨一家都很喜欢野生动物,但这只小鸟却让他们犯难。留着吧,怕养不好;放掉吧,又怕被人逮住“炖汤”。一家人不知如何是好。最终,经初步鉴定,这只“怪鸟”为省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鹭鸟。石龙森林公安分局的民警日前已将其送至东莞市野生动物保护站放生。对于何姨一家爱护野生鸟类的行为,民警则赞不绝口。家中楼道来了不速之客何姨告诉记者,3月21日早上10时许,她正准备关门时,突然听到“砰”地一声,一个黑乎乎的东西落到了楼道里。何姨定睛一看,好像是一只鸟,但她以前从没有见过这种鸟。“这只‘怪鸟’的个头不大,脚爪呈黄色,有点长,形状跟鹰爪有点像。有人靠近它,它还会用长嘴啄。“我估计它当时是吃多了,摔到楼道里面的时候,两条鱼都从肚子里被吐了出来。我就走过去,将它抱回家,还给它做了个小鸟窝。”何姨说。何姨的儿子黄先生是一名动物保护主义者。他说,原本家人都打算将这只鸟带到江边去放生,但有街坊提醒,“你们放生时,如果被人看到了,很可能它就要被抓回去给炖汤了。”善意的提醒顿时让何先生一家打消了放生的念头。“但它毕竟是野生的鸟类,长期在野外生活,我们也不懂人为饲养,这几天它都是奄奄一息的,很怕它出什么问题,我们养着,恐怕也不是办法。”黄先生有些无助。“怪鸟”已交由森林公安放生为了弄清“怪鸟”的品种,黄先生还通过网络,查找了上百种鸟类图,并进行对比,结果发现,“怪鸟”和我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夜鹭非常之相似。无奈之下,黄先生致电本报求助。记者来到黄先生家采访,并联系石龙森林公安分局进行处理。在现场,民警表示,黄先生一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值得表扬。“经我们初步判断,这只鸟属鹭鸟类,但具体是何种鹭,还有待鉴定,我们会把它交给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在那里进行放生。”夜鹭,多栖息和活动于平原、低山丘陵地区的溪流、水塘、江河、沼泽和水田地上。是少数具备夜视能力鸟类之一,主要以鱼、蛙、虾、水生昆虫等动物性食物为食。部分留鸟,部分迁徙,繁殖于海南岛、台湾、广东、香港、福建等南部省区的种群多为留鸟,不迁徙。飞翔时2-5只排成一行,边飞边鸣。